谁可以提供反馈?

任何人都可以根据意见或赞美提供反馈,并根据第46条,2004年卫生法第9部分以下可能提出投诉:

  • 任何由HSE或服务提供者提供或提供健康或个人社会服务的人,
  • 任何寻求或寻求提供此类服务的人。

投诉可以是HSE或服务提供者的任何行动,即:(a)索赔不符合公平和合理的行政实践,(b)对该人产生不利影响或影响。

如果一个人有权提出投诉但由于年龄,疾病或残疾而无法这样做,则可能代表该人提出投诉;

  • 亲密的亲戚或护理人员,
  • 任何人,法律或任命法院的人都关心该人的事务,
  • 该人的任何法律代表,
  • 任何其他人同意该人,或者
  • 任何其他人被任命为规定的规定。

如果否则有权提出投诉的人已被解释,则一个人可能会由一个人在诉讼中的行动时作出,是一个近亲的亲密关系,也是如此人。密切相关的是在健康法案的第45节中定义,2004年作为父母,守护者,儿子,女儿,配偶或一个与之同居的人,他代表投诉的人。